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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基本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2015-10-28 08:51:08   来源:西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韦晓娜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1、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

1、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都必须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强制实施的,按规定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用人单位如果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的养老保险权益就受到了损害,并将直接影响其晚年生活。因此,广大劳动者有权监督用人单位及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如果用人单位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2、职工个人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本人工资”是指职工个人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另外,个人缴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即计算个人工资所得税时,应该将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扣除。已离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由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

3、参加社会保险有什么好处?

由劳动行政部门主管,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经办机构实施的养老保险是代表政府强制推行的社会保险,保险费用由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共同承担,国家和单位出大头、个人出小头,当保险基金不够支付时,国家规定由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补贴支付。对劳动者的生、老、病、死全由政府保障。社会上其他所有保险都是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是企业行为。

4、缴费年限十五年以后是否可以中断缴费?

对缴费满15年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仍继续参加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直至达到退休年龄为止。

5、哪些单位和人员须参加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社会保险缴费义务人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具体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都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这一规定,各类城镇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也不分组织经营形式,都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所有职工,不论性别、民族、国籍、也不分用工形式,都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

6、什么是退休?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

所谓退休,是指劳动者达到法定年龄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目前,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 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个体工商户,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并在这类岗位工作达到规 定年限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和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 45周岁。

退休年龄的确定一般是以档案和身份证所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7、职工死亡后个人帐户能继承吗?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专门用于职工养老的,职工无论是在职时死亡还是离退休后死亡,其个人 账户都是可以继承的。

职工如果是在职期间死亡,其继承承额为职工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单位划入的部分不能继承。

如果是离退休后死亡的,继承额为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死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

8、参保职工提前退休影响其养老保险待遇吗?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的职工,基本养老金要减发,每提前一年减发2%(不含个人账户养老金)。提前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提前退休职工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

提前退休人员,缴费少、个人账户储存额少,个人账户养老金相对就减少,同时基础养老金也要减发。

9、退休金的计算办法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时,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可按月享受退休待遇:

(1)1996年7月1日以后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算公式为: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退休时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

 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

(2)1996年6月30日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算公式为: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

基础养老金:按退休时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

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

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以本人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按全区统一规定计发。

(3)1996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其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缴费每满1年发给2个月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另将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全部发给本人,一次性支付,此后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4)1996年7月1日后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保险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全部发给本人,一次性支付,此后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10、缴费年限长短和所领取的退休金对比:

例:某企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为1967年10月,缴费年限35年,2003年11月份退休时领取的退休金为500元。而如果该职工的缴费年限只有15年,就只能领取到300元的最低退休金保障线。

个体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宣传问答

 

一、个体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有什么意义?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在因年老、患病、伤残、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制度。社会保险对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解除其后顾之忧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每一个劳动者都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力和义务。

二、个体劳动者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1、怎样登记。需提供以下证件及相关资料,到西林县社会劳动保险所办理登记参保、缴费手续。

(1)个体工商户: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人及帮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免冠正照一张。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养老保险手续。申办者应按规定填写“个体劳动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一份。据此建立社会养老保险档案。

2、怎样缴费。登记后,可在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半年、一年缴纳养老保险费。

3、缴费标准。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自行确定,以18%比例计缴,一定一年不变。雇员缴费比例为其本人缴费工资的8%,其余由业主按雇员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0%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从业人员缴纳部分由业主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缴,同时由县社会劳动保险所按规定为参保者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例1:每月应缴纳数额=缴费基数598×18%=107.70元

三、个体劳动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后有什么好处?

可以和同等条件的国有企业职工一样享受以下权利:

(1)能从社会保险机构按月领取养老金,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2)养老金与社会平均工资挂钩,使自己的晚年生活更有保障。

(3)个体工商户从事个体经营之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及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同样,个体工商户被聘用(招用)为各类企业职工并参加养老保险的,其在个体劳动期间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年限和个人帐户储存额亦可合并计算。

(4)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个体劳动者退休后死亡按政策规定办理后事的可享受:①丧葬补助费;②一次性困难补助费;③符合供养条件直系亲属救济费。

除享受以上权利外,个体劳动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还有以下特点:

(1)缴费基数较为灵活。个体劳动者缴费基数规定在上年全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的范围内由其根据本人的实际承受能力来确定,较为灵活。

(2)缴费比例相对较低。个体劳动者目前缴费比例暂定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8%,与国有企业职工28%的缴费比例相比,低了10个百分点。

(3)个体劳动者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死亡的,其尚未领取的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中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接续基本养老保险问答

 

一、 续保人员的范围和对象?

与企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中断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

二、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

续保人员凭《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险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若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档案托管手续的,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书》。

三、续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比例、缴费金额如何确定?

缴费基数:由本人按上一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60%至300%的范围内自行确定,原则上一年一定不变。

缴费比例:按企业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例:每月应缴纳数额=缴费基数598×28%=167.50元

四、续保人员个人缴费前的连续工龄在什么情况下可视作缴费年限?

在国有企业、县以上大集体企业工作的固定职工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个人缴费记录;因终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除名、辞退等原因(开除除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档案托管手续的,实行个人缴费前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可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否则,其缴费年限只能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五、中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如何补缴?

中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原则上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3个月内应办理续保手续。补缴的原则是从最初中断之年补起。

六、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办法

1、职工在自治区统筹范围内流动的,只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养老基金不转移。

2、职工跨省流动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帐户部份)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3、《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单》应由职工本人转交到流动后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并办理转移和续保手续。

 

                                                                                                                    西林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        

                                                                                                              


责任编辑:韦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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