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
2.实施主体:西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3.审批对象:广西区内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4.审批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有关规定发给保健费至子女年满18周岁。
5.审批条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一)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二)经本人申请。
6.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7.审批费用:不收费
8.需提交的材料:(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二)夫妻双方的户籍簿、结婚证、《服务手册》、婴儿出生证明、夫妻双方所造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意见(在审批表上填写盖章);(三)夫妻合影的2寸彩色照片一张(离异或丧偶的提供单人照片)。
9.审批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10.审批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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