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西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计划。
(二)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拟订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和计划。
(三)负责提出上级下达的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新增扶贫资金等方面扶贫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提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
(四)研究制定全县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扶贫资金、物资的使用;组织全县贫困状况的监测与统计。
(五)动员、组织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扶贫开发;负责县内外扶贫协作工作。
(六)组织实施管理全县贫困人口的异地安置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到户贷款贴息的计划立项、申报、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贫困村、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工作。
(七)负责规划实施农民实用技术的培训;负责广州对口扶贫协作和区内对口帮扶工作。
(八)负责全县外资扶贫项目引进及管理工作。
(九)管理本办历年来创办的林场、茶场、茶厂等扶贫开发项目。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构成包括:1.西林县社会定点扶贫管理中心(未独立核算,由扶贫办统一核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西林县信息管理中心(未独立核算,由扶贫办统一核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西林县林业科学研究所(未独立核算,由扶贫办统一核算)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核算主要是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费、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和其他社会帮扶资金。
扶贫办本级内设办综合股、财会室、项目股、产业股、培训股、贴息股6个职能股室。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我办人员编制总数为29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7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在职人员总数22人,其中:行政在职8人,事业在职11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政府聘用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3人)。具体情况如下:
1.扶贫办本级。行政编制11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8人,机关工勤编制在职人员1人,政府聘用人员在职2人,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3人)。
2.西林县社会定点扶贫管理中心。事业编制8人;事业在职人员7人,退休1人。
3.西林县信息管理中心。事业编制5人,目前人员正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4.西林县林业科学研究所。事业编制4人,在职人员4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合计 |
一般 预算 |
政府性资金预算 |
一、本年收入 |
7776.58 |
一、本年支出 |
7776.58 |
7776.58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7776.5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00 |
3.0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0.32 |
60.32 |
|
|
|
(三)农林水事务 |
7697.08 |
7697.08 |
|
|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16.18 |
16.18 |
|
二、上年结转 |
|
|
|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
|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
|
|
|
收入合计 |
7776.58 |
支出合计 |
7776.58 |
7776.58 |
|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201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 计 |
7776.58 |
259.08 |
7517.5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00 |
|
3.00 |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3.00 |
|
3.00 |
2013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3.00 |
|
3.0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0.32 |
60.32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60.32 |
60.32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60.32 |
60.32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7697.08 |
182.58 |
7514.50 |
21305 |
扶贫 |
7697.08 |
182.58 |
7514.50 |
2130501 |
行政运行(扶贫) |
182.58 |
182.58 |
|
213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扶贫) |
250.00 |
|
250.00 |
2130507 |
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 |
2000.00 |
|
2000.00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5264.50 |
|
5264.50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6.18 |
16.18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6.18 |
16.1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6.18 |
16.18 |
|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共经费 |
|
|
|
合计 |
259.08 |
229.93 |
29.15 |
301 |
|
工资福利支出 |
148.53 |
148.53 |
|
301 |
01 |
基本支出 |
74.55 |
74.55 |
|
301 |
02 |
津贴补贴 |
35.60 |
35.60 |
|
301 |
03 |
奖金 |
6.23 |
6.23 |
|
301 |
04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3.67 |
13.67 |
|
301 |
07 |
绩效工资 |
18.48 |
18.48 |
|
302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9.15 |
|
29.15 |
302 |
01 |
办公费 |
18.77 |
|
18.77 |
302 |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0.38 |
|
10.38 |
303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81.41 |
81.41 |
|
303 |
02 |
退休费 |
60.32 |
60.32 |
|
303 |
07 |
医疗费 |
4.90 |
4.90 |
|
303 |
11 |
住房公积金 |
16.18 |
16.18 |
|
表四:“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全口径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
||||
2016年预算数 |
2017年预算数 |
2017年比2016年增减% |
2016年预算数 |
2017年预算数 |
2017年比2016年增减% |
|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10.93 |
7.00 |
-35.96 |
10.93 |
7.00 |
-35.96 |
(一)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二)公务接待费 |
10.93 |
7.00 |
-35.96 |
10.93 |
7.00 |
-35.96 |
(三)公务用车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表六: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7776.5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00 |
二、政府性资金拨款 |
|
二、社会保障和 就业支出 |
60.32 |
三、上年结余收入 |
|
三、农林水事务 |
7697.08 |
|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16.18 |
本年收入合计 |
7776.58 |
本年支出合计 |
7776.58 |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201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上年结余收入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合计 |
7776.58 |
|
7776.58 |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00 |
|
3.00 |
|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3.00 |
|
3.00 |
|
2013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3.00 |
|
3.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 就业支出 |
60.32 |
|
60.32 |
|
20805 |
行政事业 单位离退休 |
60.32 |
|
60.32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 |
60.32 |
|
60.32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7697.08 |
|
7697.08 |
|
21305 |
扶贫 |
7697.08 |
|
7697.08 |
|
2130501 |
行政运行(扶贫) |
182.58 |
|
182.58 |
|
213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扶贫) |
250.00 |
|
250.00 |
|
2130507 |
扶贫贷款奖补 和贴息 |
2000.00 |
|
2000.00 |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5264.50 |
|
5264.5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6.18 |
|
16.18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6.18 |
|
16.1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6.18 |
|
16.18 |
|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
合计 |
7776.58 |
259.08 |
7517.50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00 |
|
3.00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3.00 |
|
3.00 |
2013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3.00 |
|
3.0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0.32 |
60.32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60.32 |
60.32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 行政单位离退休 |
60.32 |
60.32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7697.08 |
182.58 |
7514.50 |
21305 |
扶贫 |
7697.08 |
182.58 |
7514.50 |
2130501 |
行政运行(扶贫) |
182.58 |
182.58 |
182.58 |
213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扶贫) |
250.00 |
|
250.00 |
2130507 |
扶贫贷款 奖补和贴息 |
2000.00 |
|
2000.00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5264.50 |
|
5264.50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6.18 |
16.18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6.18 |
16.1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6.18 |
16.18 |
|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7,776.58万元,同比增加 5103.65万元,同比增长190.94%。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776.58万元,同比增加5103.65万元,同比增长190.94%。
上年结余收入 0.00万元,同比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其他结转 0.00万元,同比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三是增加公车补助(2016年是根据自治区统一安排采取年中追加);四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全额纳入预算管理,编全编实了我办的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7,77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59.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3%,同比增加66.15万元,增长34.29%;项目支出7,517.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67%,同比增加5037.50万元,增长203.13%。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 3.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4%,同比增加3.00万元,增长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 60.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78%,同比增加7.57万元,增长14.35%;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 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 ,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 16.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21,同比增加3.44万元,增长2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 259.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3%,同比增加66.15 万元,增长34.2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148.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7.33%,同比增加31.3万元,增长26.6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29.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25%,同比增加18.94万元,增长185.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81.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1.42%,同比增加15.93万元,增长24.3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7,517.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96.67%,同比增加5037.50万元,增长203.1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24.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3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31.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9.68%;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00%;
其他资本性支出5,262.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70%。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77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59.08万元,项目支出7,517.5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82.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0.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和14个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财政绩效管理相关支出、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经费支出、财政票据印刷费支出等。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0.3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 16.1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和2个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0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0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00万元,比2016年预算10.93万元减少3.93万元,同比减少35.9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按照规定开支“三公”经费。因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有所减少。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 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 7.00万元,同比减少3.93万元,下降35.96%,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办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 0.00万元,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第四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2017年的部门预算由本级及属3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本级部门预算的6个职能股室包括:综合股、财会室、项目股、产业股、培训股、贴息股。
纳入部门预算的3个事业单位包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事业全额拨款单位分别是:西林县社会定点扶贫管理中心、西林县信息管理中心。事业差额拨款单位分别是:西林县林业科学研究所。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82.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集中采购0.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00%,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分散采购预算0.00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00%,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0.0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我办已无小型普通客车,但账面上还有一辆吉普车,价值为7.68万元。
(五)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按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17.50万元,分别是:桂财农[2016]239号提前下达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10万元;精准扶贫资金1102.5万元;桂财农[2016]243号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以工代赈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520万元;百财预[2016]289号百色市2016年四家班子领导扶贫联系点项目补助资金(2016年专款结转)32万元;老促会业务经费3万元;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2000万元;扶贫专项业务经费250万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