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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村级就业社保等六项服务窗口建设方案

2017-08-22 11:13:47   来源:西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西林县村级就业社保等六项服务窗口建设方案为贯彻落实西林县《关于印发<美丽西林·宜居乡村活动方案>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百色市《关于印发<美丽西林·宜居乡村活动指导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百办发

西林县村级就业社保等六项服务窗口

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西林县《关于印发<“美丽西林·宜居乡村”活动方案>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百色市《关于印发<“美丽西林·宜居乡村”活动指导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百办发〔2017〕9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村级就业社保服务窗口建设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247号)等文件精神,开展好“宜居乡村·服务惠民”专项活动,推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通过开展村级就业、社保服务窗口建设工作为突破口,推进就业、社保、教育、卫生、文体、法律等六项服务向全县所有行政村延伸,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就业社保服务全覆盖、农民群众办事不出村”为目标,2018年底前,完成全县94个行政村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就业、社保服务窗口建设任务,实现行政村就业、社保服务全覆盖。其中:2017年6月底完成全县32个示范村的村级就业、社保服务窗口建设;在这32个示范村中,选出8个行政村作为重点示范村开展建设并上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17年底前,在完成村级就业、社保服务窗口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完成全县32个行政村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教育、卫生、文体、法律等四项服务窗口建设任务,实现行政村六项服务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就业、社保服务窗口按照“有人员、有场地、有设备、有流程、有网络、有经费”的“六有”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

(一)有人员。

1、配备1名(或1名以上)协管员。配备有1名以上负责办理就业、社保业务的专职或兼职协管员。可聘请文化素质较高的年轻人作为专职协管员,也可由村干部兼任作为兼职协管员。协管员由村委提名,乡镇政府聘任。

2、协管员报酬。按照自治区规定,协管员报酬(人员经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人员经费由自治区、百色市、西林县按2:3:5比例分担,资金分配方案自治区将另行下达。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人员专项经费建议拨到乡镇由乡镇负责发放,各乡(镇)政府与所辖行政村村委签订协管协议,按协议约定的协管事项支取协管报酬。有集体经济收入的行政村可对协管员报酬适当给予补助。

(二)有场地。

1、确定办公地点。以节约资源和方便村民为原则,按照“美丽西林・宜居乡村”服务惠民专项活动要求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西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指导各行政村开展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整合目前已有的村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农事村办”站点、农村社区服务站、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级政务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村小学旧校舍、农家书屋等资源,选定最理想的场所作为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的办公场所。部分无基础设施或现有基础设施确实无法满足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需要的行政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与文体局、民政局等部门沟通,通过申报项目等方式新建,解决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问题。

2、挂牌。在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大门统一悬挂“XX县XX乡(镇)XX村综合服务中心”牌子。在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内设置就业、社保服务综合窗口(一个窗口即可,有条件的可设置两到三个窗口),悬挂“就业社保窗口”小牌子,设置两个窗口的分别挂“就业窗口”、“社保窗口”小牌子,方便群众办理就业、养老和医保业务。

3、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要保持整洁、干净,体现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和文化风貌。所挂牌子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商乡村办统一制作,制作经费由县财政给予解决。

(三)有设备。

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要配备有桌椅、电脑、文件柜、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设备,有条件的要安装办公电话、传真机、POS机等设备。办公设备不列入自治区补助范围,由地方政府统筹安排解决。除县财政统一安排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动员有多余办公设备的积极捐献,用于补充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办公条件的不足。

(四)有流程。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规范就业、养老、医疗等服务流程,建立统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协管员职责。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商乡镇政府制定。统一流程和制度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乡镇政府统一制作并在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内张贴上墙。要统一制定村级就业社保服务窗口服务项目表,注明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窗口地点、服务时间、协管员姓名及电话或手机号码等内容,并制作成图板在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外张挂上墙。制作经费由县财政给予解决。

(五)有网络。

本县要积极与网络建设部门沟通,通过光纤网络或无线网络,努力使网络通达各个行政村村部,连通新农保网、新农合网和百色就业网,能够登录网络查询和办理就业、养老、医保业务。在自治区尚未明确如何建设网络之前,本县要先将已通网络的行政村作为示范村进行建设,已通网络的行政村达不到30%的,选择距离网点较近的行政村优先进行建设,确保6月底前完成示范村建设任务。

(六)有经费。

村级就业服务窗口作为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的一部分,网络费、运行管理费和人员经费由自治区、百色市、西林县按2:3:5比例分担。其他的建设经费由当地财政统筹安排。为确保“服务惠民”专项活动的正常开展,按时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建议县政府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服务惠民”专项活动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村级就业服务。全面推进就业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建成覆盖全体农村劳动力的资源状况信息库。以“服务到村、信息到户、调查入户”为目标,入户调查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和流动、变化情况,完成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采集、核验、整理、上报等工作,建成精准的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实行劳动力资源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就业和培训等相关数据;定期和不定期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和劳务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下,开通微信、手机APP、网站和网络电视等“互联网+就业”项目,开展网上办理就业服务项目,让农民群众不出村就能享受就业服务(详见附件1)。

(二)做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全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结合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统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名单,动员他们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促进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在90%以上、医疗保险参保率在95%以上;对农村60岁以上参保老人和特殊困难人员实行动态跟踪掌握,确保他们按时足额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详见附件2)。

通过开展社保经办服务活动,实现居民社会保险“三到位”服务和“四个不出村”。“三到位”服务,即经办服务延伸到村、政策宣传深入到户、社保卡发放到人。“四个不出村”,即在全县所有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业务,通过协管员收集、初审和录入参保信息资料,报送乡镇审批并反馈信息,实现村民参保登记不出村;通过签订三方代扣代缴协议,从参保人银行存折(银行、社保卡)扣除社保费,实现缴费续保不出村;通过协调金融机构在每个行政村设立1个金融便民服务网点(设立POS机),实现领取待遇不出村;推广广西人社服务微信服务公众号手机APP,实现信息查询不出村。

(三)规范统一服务流程,让村民明白所办事项的流程及所需提交的证件、材料等。在服务流程张贴上墙的同时,可根据需要将办事流程、服务项目表印制成小册子或单行张发送群众,以便群众按图册找人办事。

(四)建好队伍,加强培训。村级就业社保服务窗口由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接受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乡镇就业服务中心的业务监督和指导。村级就业社保服务窗口要选配年纪较轻、责任心强、会操作电脑的人员任专(兼)职协管员。要加强教育,解决好劳务待遇问题,保持队伍相对稳定。对不胜任服务岗位工作及时调整;服务岗位空缺要及时补充。加强协管员队伍业务建设,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业务指导等形式,对协管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其服务水平。村级协管员上岗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村级协管员进行培训,先培训后上岗,提高协管员的服务水平。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的意见》(百政发〔2016〕27号)精神,村级协管员的培训经费已纳入各县(市、区)2017年度财政预算,培训经费可从财政预算开支。

四、实施步骤

(一)加强领导,科学谋划。按照“服务惠民”专项活动工作指南有关要求,2017年全县全面启动“服务惠民”专项活动,要制定当地“服务惠民”实施方案,按照30%示范村建设率的要求做好建设计划,将实施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

完成时限:2017年4月底。

(二)加强指导,示范引领。2017年上半年在全面铺开工作的同时,重点完成示范村建设。我县按照工作指南明确的全县示范村建设率不低于30%的要求,开展示范村建设工作,率先推进就业、社保服务窗口及服务项目在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落地,我县重点选取辖区内8个行政村开展重点建设,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

(三)全面启动,分步推进。按照“服务惠民”工作总体要求,对照“六有”标准开展建设工作。2017年全县32个行政村就业社保服务窗口100%达到“六有”的要求,为2018年底前实现服务惠民六项服务在全县94个行政村全覆盖打基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四)总结经验,全面推进。按照“服务惠民”工作总体要求,县人社部门完成就业、社保服务窗口建设工作后,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积极配合教育、卫计、文体、司法、民政、残联等部门,按“六有”标准或各部门的建设要求和标准,2018年底前完成全县94个行政村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教育、卫生、文体、法律等四项服务窗口建设任务,实现行政村六项服务全覆盖。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五、工作机构

为开展“宜居乡村・服务惠民”专项活动,做好全县村级就业社保服务窗口建设工作,建立西林县村级就业社保服务窗口建设工作指导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谭邦淇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王彦蘅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茂平  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

成  员:王绍东  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黄馨叶  县社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股长

黄勇宁  县社保局城乡居民医保股股长

陆  坚  县人社局办公室副主任

韦晓娜  县社保局综合股股长

韦新梦  县社保局综合股工作人员

        苏  红  县人社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韦汶希  县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秘书

指导小组负责起草《西林县村级就业社保等六项服务窗口建设方案》,指导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村级就业社保服务窗口建设工作,并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了解掌握基层就业社保服务工作情况,指导和帮助开展行政村就业社保窗口服务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为明确工作职责,指导小组分工如下:社保局综合股牵头,负责联络和协调各项工作,与县社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县社保局城乡居民医保股一起重点指导村级就业社保服务窗口落实养老保险、城乡医保信息系统及相关服务工作;县人社局办公室牵头,与县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村级就业社保服务窗口落实就业信息系统应用,开展就业服务及指导开展培训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协调。“服务惠民”专项活动是“美丽西林・宜居乡村”一项重要工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工作领导和指导,建立工作指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业务股室及联络员,明确工作分工。特别要明确牵头分管领导和牵头业务股室及联络员,由于“服务惠民”专项活动涉及业务面广,仅人社部门就涉及到就业、养老、医保、职建、信息等业务,分管领导、业务人员众多,因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自行确定牵头的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牵头组织实施“服务惠民”专项活动,所涉及的领导、业务股室及人员要明确工作分工,密切配合,切勿工作推诿。同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强工作联系,及时总结经验、反映问题,协调推进工作。

(二)加强宣传。注重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政府网站、短信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全面宣传活动成效,重点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典型事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好经验和好做法,及时将人社系统服务惠民活动的亮点编制成简报上报市人社局。

(三)加强督查。“服务惠民”专责小组将抽调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个行政村不定期开展督查,建立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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